毕业待遇
发布:电子工程学校 来源:南宁市电子工程学校 浏览数:1065 日期:2012-11-13
毕业待遇
1.学生按三年学完中专课程成绩合格,由区教育厅颁发《普通中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全国通用。可持毕业证全免试到对口专业的大专院校继续读两年大专,即可获得大专文凭。
2.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有当地人事部门安排在相关行业工作或经劳动厅人才交流中心安排工作。
3.入学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校负责推荐安排就业。
4.毕业生可按《关于国家大中专毕业生干部录用办法》参加公务员考试,享受同等学历的国家干部待遇。